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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浙江的化工企業(單位)化學品“入滇”公告

    http://china.chemnet.com/ 2020-08-03 09:12:00


      根據國家禁毒辦總體部署,注冊地在浙江的化學品企業(單位)涉及入滇制毒化學品和制毒設備的,即日起需開展核查、報備工作,具體要求如下:

      一、需核查、報備的物品

      (一)經云南出口的乙醇等17種易制毒化學品。

      (二)二氯甲烷等11種可用于制毒的非列管化學品。

      (三)反應釜等4種可用于制毒的設備。

      二、關于核查、報備的要求

      (一)相關企業通過互聯網登錄易涉毒物品管控服務平臺(www.ysdwp.com),點擊下載“浙江企業禁毒聯合倡議書”,填寫相關信息、加蓋公章完成倡議書簽訂后,把第一頁拍照上傳平臺。

         (二)當企業有運輸需求時,應通過互聯網登錄易涉毒物品管控服務平臺(www.ysdwp.com),點擊“浙江企業非列管物品自愿報備模塊”,在計劃運輸制毒化學品和制毒設備入滇前7個工作日將收貨單位名稱、地址、經辦人等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后向屬地公安禁毒大隊報備,在得到禁毒大隊核查同意后方可進行銷售、運輸。

      三、未落實核查、報備制度的處置措施

      (一)對未經核查即運入云南的其他17種易制毒化學品,一律由云南本地公安禁毒部門予以暫扣。當事人無法證明其流向及合法用途的,一律予以收繳;能證明其流向及合法用途,將予以放行或返還。

      (二)對未經核查即運入云南的其他11種非列管化學品和制毒設備,當事人能證明其流向及合法用途,將予以放行;無法證明其流向及合法用途的,一律予以勸返;無法證明其流向及合法用途的,且不聽從勸返的,一律留存其貨主、承運人、報關人等信息,并通報來源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;存在撕毀標簽、偽報品名、夾藏等情形的,由云南省公安禁毒部門會同海關依法予以查處;構成犯罪的,依法予以嚴懲。

      四、需核查、報備的化學品清單

      (一)出口的其他17種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

      1、二氫黃樟素

      2、氯化銨

      3、硫酸鋇

      4、氯化鈀

      5、醋酸鈉

      6、乙醇

      7、氫氧化鈉

      8、碳酸鈉

      9、碳酸氫鈉

      10、活性炭

      11、乙酸

      12、乙酸乙酯

      13、異丙醇

      14、碘

      15、氫碘酸

      16、紅磷

      17、三氯乙醛

      (二)可用于制毒的其他11種非列管化學品品種目錄

      1、氫溴酸

      2、苯

      3、丙酰氯

      4、二苯甲?;剖?/p>

      5、硼氫化鉀

      6、甲胺

      7、環戊烯

      8、鄰氯苯甲酰氯

      9、二氯甲烷

      10、二氯乙烷

      11、雙氧水

      (三)可用于制毒的設備

      1、反應釜

      2、離心機

      3、制冷壓縮機

      4、壓片機

      五、鼓勵廣大化工企業對上述化學品和設備運輸出省的(除往云南方向外),按相同要求進行網上報備后再運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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